肇庆环球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【(2024)粤1203民初860号】、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【(2024)粤1203民初856号】,天地正律师所作为管理人取得两案一审胜诉判决。
2023年5月8日,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肇庆环球公司破产重整案【(2023)粤12破11号】,天地正律师所担任管理人。
管理人依法接管后,发现肇庆环球公司与深圳某商业公司存在关联关系,商业公司代为收取了涉案物业租金、押金、水电费等款项约700万元;双方2021年7月签订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,约定以不合理低价出租大量仓库及宿舍等物业,且商业公司未支付任何费用。
2023年11月,管理人分别提起2宗诉讼。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,要求商业公司返还代收款700万元及利息;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,要求确认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无效、商业公司腾退物业、支付占用费等4500万元。
2024年5月10日,2案一审开庭。商业公司提供《代收代付协议》《对账函》,抗辩称其代付肇庆环球公司日常经营费用约727万元;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真实有效,其已支付租金费用。管理人对《代收代付协议》《对账函》的真实性存疑,依法申请公章及形成时间鉴定。经鉴定,《代收代付协议》《对账函》为破产前同一时间统一制作,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。
2025年5月26日,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案一审判决。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,扣除费用后,判决商业公司应向管理人返还代收款本息约410余万元;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,判决确认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无效、商业公司支付占用费等约4430万元。
两案胜诉,天地正律师所作为管理人依法履职,增加破产财产4840万元,较好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2023年5月8日,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肇庆环球公司破产重整案【(2023)粤12破11号】,天地正律师所担任管理人。
管理人依法接管后,发现肇庆环球公司与深圳某商业公司存在关联关系,商业公司代为收取了涉案物业租金、押金、水电费等款项约700万元;双方2021年7月签订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,约定以不合理低价出租大量仓库及宿舍等物业,且商业公司未支付任何费用。
2023年11月,管理人分别提起2宗诉讼。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,要求商业公司返还代收款700万元及利息;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,要求确认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无效、商业公司腾退物业、支付占用费等4500万元。
2024年5月10日,2案一审开庭。商业公司提供《代收代付协议》《对账函》,抗辩称其代付肇庆环球公司日常经营费用约727万元;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真实有效,其已支付租金费用。管理人对《代收代付协议》《对账函》的真实性存疑,依法申请公章及形成时间鉴定。经鉴定,《代收代付协议》《对账函》为破产前同一时间统一制作,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。
2025年5月26日,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案一审判决。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,扣除费用后,判决商业公司应向管理人返还代收款本息约410余万元;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,判决确认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》《补充协议》无效、商业公司支付占用费等约4430万元。
两案胜诉,天地正律师所作为管理人依法履职,增加破产财产4840万元,较好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